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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山鸡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猎杀和非法经营。山鸡的性情活泼,善于奔走并善飞行,喜欢游走觅食,奔跑速度快,高飞能力不强,只能短距离低飞并且不能持久,食量小、食性杂、胃囊较小、容纳的食物也少。温馨提示:山鸡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更新于:2022-10-06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