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HogCholera,HC),又称古典猪瘟(ClassicalSwineFever,CSF)是猪的一种高度接触传染性病毒病。根据临床过程,该病分为急性、慢性、迟发性型三种。急性猪瘟是由强毒力猪瘟病毒引起,发病率和致死率都很高。慢性猪瘟和亚临床性猪瘟是由低毒力猪瘟病毒株感染引起,统称为非典型猪瘟,临床症状和病变与急性猪瘟相比,表现出多样性,而且特征不明显。病程一般较长。
美国于1810年首先报道猪瘟病例,目前本病呈世界性分布,美国于1962年开始实施猪瘟扑灭计划,历时14年的努力于1976年宣布为无猪瘟国家。欧共体国家(EC)执行统一的猪瘟扑灭计划,尽管做了大量工作,目前猪瘟仍在EC的一些国家发生(如荷兰、比利时、瑞典等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是养猪大国,近些年因多种疾病死亡生猪占养猪总数的8%―10%,其中1/3由猪瘟致死,每年的直接经济损失巨大。
当前猪瘟流行的主要特征
1954年,我国研制成功猪瘟兔化弱毒苗,数十年来在“预防为主”控制猪瘟的工作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使我国猪瘟尤其是急性猪瘟大面积流行得到根本性控制。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猪瘟的流行形式发生较大变化,从常发的大面积流行(如数县或数省)发病转变为有限地区(如某个地区的一个或数个猪场或一个村或数个村)散发性流行,疫点减少,病程以慢性过程为主,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由典型变为非典型,病原毒力表现为地区性降低,出现持续感染,母猪繁殖障碍,新生仔猪先天性感染,表现为断奶前大批死亡,或免疫耐受或无症状带毒猪,但这种猪易地后,进入新的易感猪群,往往引起猪瘟急性暴发,似乎流行野毒毒力增强,导致大批猪死亡。
当怀孕母猪受到低毒力株感染时,初期感染呈不明显过程,病毒可经子宫感染胎儿,这种先天性感染常导致胎儿木乃伊化或死胎、流产或产弱仔。猪瘟病毒在胎儿体内繁殖,所以母猪分娩时可排出大量病毒。如果先天感染猪出生时外观健康,并保持数月,实际上这类病猪起到一种难于辨认的散播病毒的连续传染源作用。因此,这种持续性先天性猪瘟在猪瘟流行病学中是极重要的。
用基因分型技术开展猪瘟分子流行病学研究,结果表明当前国内流行的猪瘟病毒基因型为group1型和group2型,其中以group2型为主,占80%以上。国外流行的猪瘟病毒基因型除1、2型外,还发现了group3型,其中也以group2型为主,也占80%以上。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不少省区养猪业发展迅速,尤其个体养猪发展更快。活猪及其产品自由贸易频繁、个体开办猪配种站无照营业,使隐性感染猪在当地或更大地区流转,致使疫情在不同季节、不同地点频繁发生,防不胜防。从猪瘟流行病学调查中观察到,猪瘟在国道两旁养猪集中的地区多发,在城镇郊区用泔水喂猪的地区多发,在活猪或猪肉价格较高的地区多发,从市场购猪与原有猪群混养的猪场多发。
猪瘟防制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一些猪场存在打过苗后还发生猪瘟?除了以前已经谈的很多的关于猪瘟疫苗质量问题、疫苗的科学运输和保藏,免疫程序问题、疫苗注射操作问题外,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猪瘟发生后对疫点或疫区范围界定不清,致使对危险畜群的处理不全面、不彻底,终导致持续感染猪或隐性感染猪漏网,成为下次暴发猪瘟的隐患。我国已经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能否尽快扑灭猪瘟,将直接关系到养猪业的前途和发展。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防制猪瘟,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猪不接种疫苗,发现疫情采取大面积扑杀的方法进行扑灭。1997/1998年,荷兰发生猪瘟流行,以疫点为中心,建立10公里宽的保护区,实施停止生猪买卖和转运的封锁措施;建立1公里宽的降低养猪密度区,实施占先性淘汰(pre-emptiveculling)措施,宰杀大批生猪,以减少传染源,和降低停运生猪交易后,生猪增多的压力。在1654个猪场宰杀处理生猪1200万头,其中429个猪场确诊为猪瘟发病场,全部宰杀生猪70万头,直接经济损失20亿美元。
一些地方或部门,只重视每年春秋两次的猪瘟疫苗注射,而不重视常年的猪瘟疫情监测,总以为打过苗了,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孰不知再好的疫苗注射后也不可能全部达到百的保护率。做好常年的猪瘟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持续感染性猪瘟病例,及时而彻底地处理之,是做好猪瘟防制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疫情监测,主要包括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和猪瘟野毒感染检测。猪群注射疫苗后,要定期抽样,用正相间接血凝试验(IHA)检查猪瘟血清抗体,如果抗体滴度均在1:16以上,说明群体免疫状况良好;如果有的抗体滴度低于1:16,加强免疫后抗体效价不上升,同时猪场发生母猪流产、弱产和小猪断奶后频繁死亡,可能存在持续感染性猪瘟,用荧光试验或PCR试验进一步检查猪瘟病毒,可以确诊。
有些地区对基层兽医人员素质教育重视不够,专业继续教育不高,专业研讨会很少参加,致使一些基层兽医在临床上诊断典型猪瘟,基本可以胜任,但对非典型猪瘟或持续感染性猪瘟则不认识或认识不清,造成误诊,未上报致使疫情蔓延。
我国动物防疫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但一些同志头脑里并未树立起“依法控疫,依法灭疫”的观念,没有充分地把动物防疫法作为做好防疫工作的有力武器,宣传群众,教育群众,进而提高防疫工作的质量。防制猪瘟的大量实际工作,终要落实到基层去做,与广大基层兽医工作者共同来落实和完成,所以基层工作十分重要。建国以来的动物防疫实践证明,不加强基层兽医站依法制疫的思想建设,不提高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实现兽医站由技术型职能向执法―技术型职能的转变,要在我国彻底消灭诸如猪瘟这样的重大动物传染病是不可能的。
几点建议
从OIE(注:国际兽医局)2001年世界猪瘟流行公报看,目前猪瘟在世界的流行仍然十分严重,尤其亚洲是猪瘟肆虐的重灾区。为什么有世界公认的好疫苗――猪瘟兔化弱毒疫苗(C―株),长期大面积高密度免疫注射,猪瘟尤其是非典型猪瘟总得不到有效控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重新思考的重要问题。首先应该从疫苗毒株的保护性与流行野毒的抗原变异性入手,运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寻找变异基因,有可能发现问题的真谛。使我国控制和消灭猪瘟的行动计划得到落实。我们认为要在今后消灭猪瘟的部署中,应做如下工作:
制定和实施猪瘟免疫和消毒的专项兽医法规
我国是世界养猪大国,猪的品种多,质量好,也是WTO成员国,但是长期以来,猪肉的出口微乎其微,究其原因,是猪群存在猪瘟等重大疫病感染问题。总体讲,猪瘟尤其是非典型猪瘟的流行和发生是使我国养猪业长期处于高投入、低产出非正常状态下运行的关键原因之一,也是制约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重要障碍。从强国富民、兴牧业的角度看,这种落后的状况再也不能任其蔓延存在下去,必须尽快实施猪瘟根除计划。党和政府对动物疫病防制历来十分重视,建国初期、20世纪60年代、20世纪70年代都提出了扑灭猪瘟的行动计划,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这些成功经验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今天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养猪业。所以根据国家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制定猪瘟免疫和消毒专项法规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政府为民根除猪瘟的决心和“依法制疫”的观念。此项法规将成为执行国家新一轮猪瘟根除计划的基础和。
建立全国性猪瘟联网监测和报警系统
我国地宽域广,各地养猪业发展不平衡,生猪物流较为频繁,有些地区的专业部门对猪瘟等重大的疫病的监测不力,导致非典型猪瘟大面积流窜,为害四方,农民苦不堪言。建立全国性猪瘟联网监测和报警系统,可以有效预防类似的事再次发生。农业部已经在全国一百个县建立了畜禽重大疫病测报点,为建立全国性猪瘟联网监测和报警系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猪瘟监测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规模化商品猪场猪瘟监测:春秋两次防疫后一个月内,要对种公猪、繁殖母猪、架子猪、育肥猪、仔猪按不同比例采血,检测猪瘟免疫抗体,抗体滴度低于1:16―1:32的猪及时隔离二次注苗,复查免疫抗体,仍低于1:16者淘汰处理,立即上报并追查疫源。
第二,种猪场、良种站猪瘟监测:此项目是做好预防猪瘟工作的关键,必须认真做好。春秋两次防疫后一个月内,要对种公猪、繁殖母猪全群检测猪瘟免疫抗体,后备猪和仔猪按不同比例采血,检测猪瘟免疫抗体;实行人工授精的猪场,对种公猪每次采的精液都要用PCR方法检查猪瘟病毒核酸和分析,如果本交,每次配种前都要采精液检查猪瘟病毒核酸。凡免疫抗体低于1:16者,要进行猪瘟病毒核酸检查,通过病毒核酸序列比较,可以确诊是否感染猪瘟野毒。发现疫情必须当日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散养猪群猪瘟监测:散养猪群指以家庭为单位养几头、几十头猪。以自然村为监测点,按规模化商品猪场猪瘟监测的方法进行。
第四,各地疫情要逐级上报到农业部和省:农业部和各省建立联网网站,随时互通疫情流行信息灭疫进展。
改进和统一全国现行生猪市场交易的管理办法,实行网上交易
生猪集中市场交易,容易发生疫病接触传染,而实行网上生猪买卖,可以避免疫病传播。当然,交易前当地兽医检疫部门都必须按照动物免疫法和检疫法规,负责对计划上市的猪群检疫,接种相关疫苗,确保生猪交易的安全和健康质量。
建立全国主要铁路和公路无疫运输安全带
许多传染病(包括猪瘟)既可以接触传染,也可以通过空气飞沫传染。沿铁路和公路村镇和猪场相对比较密集,生猪运输容易相互发生疫病传染。扎实做好铁路和公路沿线数公里宽范围内猪群的疫苗免疫工作和疫病监测工作,可以确保生猪运输的安全性。
加强猪瘟免疫抗体与野毒感染抗体、疫苗毒与野毒抗原的监别诊断技术研究
这是一个要实施猪瘟根除计划前必须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当前我国各地发生的猪瘟绝大多数为临床症状不典型的慢性猪瘟、非典型猪瘟或外观健康的持续感染性猪瘟,单凭常规方法(临床检查、尸体剖检)很难作出准确诊断。用PCR检测猪瘟病毒核酸和核苷酸测序技术,可以诊确诊断,但是费用高,不适用于全国大面积普查。猪瘟免疫抗体与野毒感染抗体、疫苗毒与野毒抗原的监别诊断试剂盒的研制成功,将使非典型猪瘟和持续感染性猪瘟的准确诊断变得很容易。
在进一步落实C株弱毒苗应用基础上,开展猪瘟重组亚单位苗(标记疫苗)的研究
目前,国内流行的猪瘟野毒以group2型为主(80%以上),研制group2型和1型猪瘟病毒结构基因重组疫苗,与C株弱毒苗一同用于猪瘟防疫,有利于新一轮猪瘟根除计划的落实。
更新于:7天前